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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情作文600字篇1
听我这些老同学回忆当年的我,感觉很有趣。
他们说,我是个调皮的女生,活泼开朗,爱说爱笑,好远都能听到我的声音。喜欢吃零食,尤其是甘蔗,哈哈。有个高中同学还说,当我心情好的时候,还会经常分零食给他吃。有这么夸张没?心情好才分给他吃?我现在对零食一点都不感兴趣,莫不是小时候吃太多的缘故?
晚上上自习的时候,我最喜欢吃话梅和咬豌豆,而且会故意咬得很响,全班同学都能听见。晕啊晕,我读书以来其实应该说都还算得是好学生,老师都比较喜欢的类型,怎么会干出这么调皮的事情呢?不过,这种事情是确实存在,我现在还记得,那是学习无趣时,偶尔调节逗笑一下时的作为。
同学短暂相聚,说到好玩的事情时,我会开怀大笑,她们说,还是那么可爱,呵呵。最后,大家给我的评价是,性格和样子基本没变,还是原来的那种感觉。
昨天电话联系的那位同学,其实是高考前一个月的同学,相处时间不长,但说起对方,印象都比较深刻。我还记得,那家伙经常跟我聊他读书时相处的那个女朋友。哈哈,人家好早熟,高中时就有个相处了几年的女朋友,这家伙大概比较喜欢说,所以,对他的事情,我了解甚多。昨天电话里听他说起,就因为跟我聊得比较多,之前跟他关系很好的一个女生吃醋,毕业前夕跟他闹翻了。
这个事情我就不知道了。我们这个同学长得很帅,跟前不久跳楼自杀的那个明星有点像,而且比那明星还帅,所以,他比较有女生缘。我因为是转学过来,跟大家相处不多,这家伙找我聊天,我也就当当听众而已,没想到引起了误会。
哈,这些都能算是青春岁月的美好了。懵懂,却有远大理想;心中有爱,却是纯洁无暇;面临升学压力和未知的前途,却能笑脸相对。为此,我们才拥有如此美好的现在。对若干年以后来说,现在过的生活,不也是美好岁月么?又有谁,能逃离回忆过去的惯性呢?
同学情作文600字篇2
他,是上课怪招迭出的“烦人狂”;他,是下课幽默风趣的“皮精张”;他,是身高一米六的“大鸭嗓”。瞧,现在他朝你缓缓走来,嘴角带着一点“贱笑”。他很瘦,以前他的脸颊都是陷进去的,眼睑也是,但眼珠子却是凸出来的,怪得很呢!
有一次上奥数课,王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到奥数题,王老师问:“遇到这类题目怎么办呢?”这时,“烦人狂”不假思索地说:“还能怎么样呢?凉拌炒鸡蛋呗!”一时间,他惹得同学们狂笑不止,笑声响得跟打雷一样,震得王母娘娘的水杯都摔了下来。王老师勃然大怒:“张轩逸,你再捣乱就给我站出去,这是课堂,不是你发疯的地方!”“切!出去就出去,谁怕谁啊!”“烦人狂”不屑地说。王老师生气地说:“来……来人……把这个龟孙子给我带出去……我的心脏受不了。”就这样,这节课没了。“烦人狂”可真是名不虚传,老师都拿他没辙。哎,跟这样的“烦人狂”做同桌真是倒霉透了!
下课了,“烦人狂”就变成了“皮精张”,特爱整蛊别人。把脚伸出来拌别人摔跤;把别人锁在厕所里;在别人的画上乱涂乱画,实在惹人厌。
可是,他也有闪光点的。一次,回家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张轩逸,于是就跟踪他。我跟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我看到他从书包里拿出一袋猫粮,随后吹了声口哨,一只小猫就窜了出来,于是,张轩逸就把猫粮到在手上,让小猫吃。我心里不禁想:张轩逸居然还有这一面,我有点儿爱慕他了呢!瞬间,“烦人狂”和“皮精张”的形象在我眼前一下子就消失了,只留下眼前这个富有爱心爆棚的“小天使”。
张轩逸可真是百变,在他身上有太多的代名词——“烦人狂”,“皮精张”,“爱心小天使”。张轩逸,还有哪一面是我不曾认识的呢?
同学情作文600字篇3
我现在已经上六年级了,和我一起的同学有很多,聊起他们,我的脑海里会出现一个个聪明、可爱、幽默、搞笑的形象。
跟我一起去看看吧!她那像波丝一样黑黄的头发,一双叶子似的眉毛下长着两个圆圆大大的眼睛,还戴着一个眼镜。不过她的认真打动了我。那便是我同窗共读好几年的同学——王清扬。
王清扬的学习成绩在班上还不错,尽管她有时考出的成绩不是那么理想,但她从不灰心丧气,对待学习还是一丝不苟,绝不会半途而废。
记得有一次是大课间,同学们都跑出去玩,等我回到教室,我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写作业,我看到她在思考题目出严肃的表情就如同看到了老师的脸一样,不停的在练习本上写写算算,看到她那么聚精会神的样子,我觉得她确实对学习很认真,不会像有些同学马马虎虎,随便写一点,敷衍了事,对学习很不重视。
我一直站在她的身旁,而她竟没有发现我,这又让我体会到她认真等待学习的态度,大概过了一会儿,王清扬说了一句就是:“呀,这一题终于做出来了。”看来王清扬应验了一句老话:“功夫不负有心人。”
王清扬在我们班可以说是很棒的学生,她不仅文明,品德高尚,还是一个负责任的小组长,每次投票选班队干部,总能听到王清扬被提名。有一次,王清扬把我的数学本发不见了,而她跟我一起去找,在中途她也没有说我不想去之类的话,不过到了放学的时候我在同学的书包中找到了,而王清扬对我说:“喻嘉雯,对不起。”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不过这几个字中渗透的却是她对我的责任。
王清扬曾被评为武昌三好学生,而这就是我的同学、组长,学习认真的王清扬。
同学情作文600字篇4
爸爸告诉我,一个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孩就是“班花”,今天,我就写一写我们班的“班花”——方梓嫣同学。
方梓嫣身材修长,比我差不多要高半头呢。我开玩笑地说:“你吃了‘猪快长’吗?搞得我总是抬头看着你,累不累?”她听完,上下打量了一下我说:“你营养不良吗?长这么慢,害得我总是低头看你,累不累?”我顿时无言以对,真是伶牙俐齿。她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乌黑亮丽的头发了,走起路来总是喜欢把那像瀑布般的头发甩来甩去,样子神气极了。她的眉毛又细又长,就像春天的柳叶一样。眉毛下面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老师告诉我们: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错!她的眼睛的确很美。不过,她发脾气的时候,杏眼圆睁、柳叶眉竖起、樱桃小嘴撅起还是很吓人的。
方梓嫣很细心,对朋友关怀备至。有一次我考试失利了,在自己的座位上生闷气,她走过来,笑着对我说:“不就是一次考试嘛,我们以后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试还多着呢,下次考好了不更能体现出你的进步吗?我相信你下次肯定能考好!”她的话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的心田,顿时充满了力量。
梓嫣不仅对朋友关怀备至,对长辈也很孝顺。就说前天的重阳节吧,她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乡下把她奶奶接到城里,给奶奶捶背,陪奶奶逛公园,还亲手做了礼物送给奶奶,多么孝顺的孩子啊!
她的兴趣爱好也非常广泛。她喜欢主持、表演、弹钢琴、朗诵等,和我很相近,我们俩还经常在一起主持班上和学校的活动,和她在一起我感到非常开心快乐。
这就是我们班的“班花”—-方梓嫣,我希望到时读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能和她在一个班,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同学情作文600字篇5
我的新同学。
进入新的学校,新的环境,认识了很多新同学。他们各有各的性格,但有一个同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她笑着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她是我的新同学小林。
小林是我军训时认识的同学。我们在操场上训练,那里有一些杂草。小林站的地方正好有一棵杂草。喜欢和她玩游戏的杂草总是躲在小林的脚上。虽然她站着不舒服,但她没有踩在杂草上。
该休息了。我走过去问:“小林,你为什么不站在杂草上,免得它们让你不舒服!”小林皱着眉头说:“这些草长在这里已经够可怜的了!不仅暴露在阳光下,还被践踏。”小英也说话了:“这些杂草早晚会死的,更别说这些枯黄了。”小林怒叫:“野草也有生命。只要少一个人踩在上面,糟蹋了它,它也不会很快失去生命。你太没有同情心了。”听了她的话,我突然觉得我以前不应该那样对待生物。小林说得对,杂草也是活的。我们要珍惜世界上的任何一条生命,让它们在短暂的生命中安全的活着,不被攻击,不活在恐惧中。这时小林蹲下来,把草一根根捡起来,周围堆着沙子。我不知不觉蹲下身子,和她一起护草。看着草,我有很多想法。
再好的人也不可能完美,小林也不例外。她经常因为一件小事和别人吵架。但是,她很忠诚。如果你有困难,她会拼命帮你。
自从遇到小林,我学到了很多道理和知识,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以便及时改正。认识这个新同学我很自豪!
我的一个新同学
开学以来,我认识了很多新同学,其中一个男的最优秀。可以说是我们班搞笑的果实。
他的名字叫谭。他13岁,个子很高。有很多女生羡慕的好身材。戴着一副蓝色新潮眼镜,带着一点口哨。瓜子脸。
他很酷。别人说起他的长相,他会骄傲地说:“我帅吗?”你说好笑不好笑?我们真的输给他了。在一次班干部的拍照中,他摆出最酷最帅的造型,让所有人哄堂大笑。只知道女生爱美,没想到男生也爱美,真是搞笑。
这个男孩喜欢让人发笑。有一次上数学课,数学老师问了一道数学判断题,所有的学生都答对了,但是他大声回答说错了。老师问他为什么错了,他说:“哦,是的。”突然,学生们哄堂大笑。
我的新同学是不是很优秀很搞笑很有趣?
斯巴达克斯原本是色雷斯人,因为在与罗马的战斗中失败而被卖为奴隶,并因在决斗中的出色表现而得到苏拉的祝福(这场杀戮游戏原本是他为了庆祝胜利而举办的)。虽然他已经成为一个自由的人,但他不能忘记那些和他一起被压迫的奴隶,于是伟大的开始开始了!
几十名角斗士趁着夜色登上这座山,这座山后来成为风暴的中心,震惊了整个罗马社会,改变了世界。这支小队伍迅速成为燎原之火,照亮了黑暗的世界。从维苏威火山胜利后,角斗士们势如破竹,一起反抗压迫。没有组织,他们为信仰而战,没有动员。这场斗争使他们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战士。他们发誓要“用压迫者的鲜血来偿还被压迫者的呻吟”。在因为叛徒而走下坡路之后,他们仍然决心用自己的鲜血点燃反抗之火。在战场上,他们“战斗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死亡”!在与克拉苏的一场战斗中,13000名角斗士死亡,但只有两人在背后受了致命伤,其余的都在他们的胸膛里!这样的人怎么能不创造伟大的奇迹呢?“他们不仅是值得自由的人,也是会创造丰功伟绩的人”!
伟大的斗争产生伟大的人物,斯巴达克斯——,伟人中的伟大领袖,他的人生有了伟大的开端。“我希望看到自由的阳光灿烂,可耻的奴隶制在地上被摧毁”!这个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广大奴隶的心声。在他的领导下,叛军一度达到12万多人。他指挥军队,三年多来所向披靡。"他像汉尼拔一样站在罗马门口."整个罗马都震惊于他的鲜血,燃烧了这个腐败的世界。他是最伟大的领袖!
小说第八章有一首歌谣:我们在流血,在流汗,在痛苦的呻吟,暴君却在宫里敬酒!百万奴隶的血泪控诉凝聚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成为最有力的爆发。他的事迹,他的精神,他的信仰,永远不会消失!
新生
振兴路小学4班(2)
阳光充足的
开学第四天,一个新学生来到我们班。她叫张,是从北京调过来的。听老师说,她以前是校大队委员,学习很好。
我一见到她,就爱上了她:黑色的头发,留着长长的辫子。白皙的脸上长着一双大眼睛,长长的睫毛,美极了。
周一,班上选出了学习委员,很多同学都选择了张。虽然我没选她,但是她票数最多。当然,学习委员是张。老师请张自我介绍。她犹豫了一会说:“我喜欢唱歌画画。”老师让她唱一首歌,她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很好听。老师让她在黑板上画出她最好的样子。她拿起一支粉红色的粉笔,画了一朵莲花,花柄细长,花瓣饱满。她还说她喜欢看书,特别是一些童话和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
下课后,老师说,谁想更多地了解张,就问她。学生们听了老师的话后一哄而散。你去哪儿了?我当然去采访张。此时的张就像一个明星,和她的同学只是小记者。学生们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张来不及回答。经过班长的劝说,渐渐有了秩序。通过张的介绍,我了解到她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最喜欢的动漫是《巴拉拉小魔仙》,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最喜欢的运动是跳绳,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最喜欢的明星是。
我们都喜欢这个新同学,连我们语文老师都亲口说喜欢她。
(导师:李玉民)
(初三,500字)
“同学们,我们迎来了小学的最后一年,这也是重要的一年。希望大家珍惜相处的日子,”李先生郑重宣布。
我怎么感觉我们分开了,再也没有见面?李先生接着说:“今天,我们有一个六年级一班的新同学。以后我们会和你一起学习,一起相处。大家欢迎我们的新同学周
“一定是个漂亮的女人,”狒狒色迷迷地唱道。
门口站着一个瘦瘦的男孩,看起来像三四年级的学生。他一动也不动,低下头,不敢看我们。
李小姐热情地把周带到了的主席台上。“来,紫宇同学,给大家介绍一下自己,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哪里人?你的爱好是什么?”
周根本就没有动。每个人都好奇地看着他。原来他在说话,只是声音比蚊子还小。我以为他是哑巴。“玉子,别害怕,大声点。”李老师鼓励地看着他。“大.大,大.好家。我的名字是…周。我只是……刚从农村过来。我喜欢读书。”说着,看了看地上的周。地上有金子吗?
“切!一个乡巴佬”,琪琪不以为然,所有人都鄙夷的看着琪琪。最后“小变态”开口了:“你家很有钱吧?你不是农村的?”
狒狒突然严肃地批评看不起新同学的琪琪,说她没有她只想看的美女的“色相”。李老师也狠狠地看了琪琪一眼。琪琪顿时羞红了脸,伸出舌头,后悔自己说错话了。”于是,周跟同桌“,哇!大家都羡慕地看着周,因为是班上最好最善良的女生。她一直是狒狒心目中的首选同桌(顺便忘了告诉大家,梁小冰是狒狒的干姐姐,因为我是狒狒哥哥,所以有幸成为梁小冰的哥哥),唉,不可能。
下课后,大家都被周围住了。当然,我是和狒狒在一起的,但貌似狒狒围观的目的不是他想了解的“美”,而是和他的“好姐姐”培养感情(别想错了,是兄妹之爱),“醉态不在酒”。
“你好!我是……”
“你住哪里?”
“你家里的电话多少钱,你的qq多少钱……”
被大家的热情所感动的周,一言不发地盯着大家。
我怀疑他被问傻了,不知道该好好回答哪个同学的问题。
(初二,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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