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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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调研报告,我们必须要遵照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调研计划,调研报告是一种书面文档,用于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以支持决策和问题解决过程,以下是美篇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妇联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妇联调研报告5篇

妇联调研报告篇1

什么是失独妇女?一些家庭,疾病或意外让她们失去独生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走访了塘南社区的失独妇女,走进她们的生活,倾听她们的心声和诉求,在走访中,大多数人员表示只要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自理,决不给社区添麻烦。但存在的问题十分令人担忧:

(一)精神状态不佳。主要表现在无法接受现实,一是搬家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二是生活态度冷淡,得过且过,无生活质量。三是容易触景生情,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感到悲伤。

(二)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其中有人表示曾想要去养老院,但却因为没有子女,而导致院方根本不敢收。对方回复,一旦她有个三长两短,医院没有能力和责任去处理。

(三)部分人员生活拮据。这些人收入普遍不高,有人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尤其无经济来源者生活贫困,患病人员更加贫困。

(四)身体健康状况受影响。这些人员普遍显得苍老,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体弱多病,又因病导致生活更加贫困。

目前的失独妇女问题主要表现:

(一)社会和个人缺乏对失独妇女的关心。目前人们对失独者还是没有什么概念,并不了解她们的需求和痛苦,更别说去关心帮助她们,一些失独妇女她们选择了“弃世”,自动脱节疏离于社会,使得很多人都无法走近她们,甚至一部分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她们,非但没有去关心帮助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还歧视她们远离她们,这必会在她们的痛苦上雪上加霜。

(二)无人养老,无人送终。“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成了失独者”群体中广泛流传的一句话。失独父母大多数都是50岁之后的人群,监护人问题使得这些老人有钱难买养老服务,养老院以“没人签,出了问题谁负责”为由将失独老人拒之门外。另外一部分失独父母经济困难,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她们的晚年生活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受着双重的折磨,养老面临着窘境。

(三)缺乏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失独妇女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缺失等问题非常突出,但中国目前在这个领域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很少,极少有失独父母能够得到这样的专业治疗。这一块空白常常是由亲戚、朋友等人的安慰填补,这些非专业人士所能提供的心理医治极为有限。

对缓解失独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针对失独群体的专业心理咨询小组。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联系专业人员免费为失独者进行心理干预和哀伤辅导,帮助她们调整认知、分散注意力。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并将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相结合,帮助失独者早一点走出心牢,重新找到生活的目的和动力。

(二)解决失独妇女的内心孤寂,丰富其精神生活。定期开展失独妇女联谊会,把失独者组织起来,提供专门的活动室让失独者们坐在一起分担悲痛,互相倾诉、互相帮助,同时,社区的工作人员应该及时掌握她们的生活和心理动态,针对个别问题主动上门沟通,解决实际困难,让失独者早日走出阴影。

(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对失独妇女关爱的纽带。失独妇女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发动社工参与失独妇女的帮扶活动,“一对一”进行日常关照、了解信息和走访慰问,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独妇女,让失独父母觉得老有所依. (四)着手构建失独群体养老社会支持网络。如建立“失独妇女qq聊天群”或者建立类似的微博微信平台,使失独群体通过这样的平台为自己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慢慢从失独之痛中走出来,开始了人生的另一个篇章,这在现实生活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现将县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考汇报如下:

一、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维权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县妇联大力实施妇儿维权工程,坚持维权与发展并重的工作思路,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建立健全维权网络、诉求表达、矛盾协调处理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案件督办、司法保护、维权服务等工作新机制,形成了妇女维权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通过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反馈等机制,及时掌握、深入分析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上访、申诉、表达诉求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服务。注重人文关怀、感情沟通和心理疏导,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切实为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了妇联信访渠道。近2年来,全县妇联系统共受理维权投诉案件132件,均得到合理解决;每年坚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大型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

(二)关注妇儿民生、促进妇儿发展。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按照“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工作要求,注重改善民生,以项目为依托,实施扶贫帮困“三项暖心工程”积极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关爱弱势妇儿,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平等享受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

一是实施贫困妇女救助活动:认真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帮助她们建立了互助机制,使她们在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二是实施留守流动和贫困儿童关爱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多管齐下、多方协调帮助解决城乡困难儿童群体的上学和生活困难问题。开展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争创活动,加大“春蕾计划”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的扶助力度。三是实施妇儿健康关爱活动:以开展妇儿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为城乡妇女提供免费及优惠体检两大活动为主线,实施惠及城乡妇女的“两癌”检查工作。组织各级妇联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多措并举提高妇儿健康水平。与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宣传讲座,联合开展妇女儿童普查体检活动及妇科病诊疗诊治活动二十余场,两年来共为城乡10000名妇女儿童提供优惠诊疗服务。通过建立起一个全新、系统、全面、长效的扶助贫困孤儿机制,确保全县孤儿救助工作实现长效化、制度化、公益化。

(三)夯实妇联组织基础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对妇联组织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实践中我们着力加强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组织,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形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广泛的基层组织网络。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抓好基层、基础。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必须在夯实组织基础上下功夫、求突破。为此,要进一步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方针,着力增强基层妇女组织活力。二是阵地建设务真求实按照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的总要求,将工作重心下移、前移,在村(社区)重点推进“妇女之家”建设,进一步加大二者的覆盖率,发挥好它们作为基层妇女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统领作用。目前,全县共建有乡镇、街道妇女联合会13个,村社妇代会31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0个,非公经济组织妇女组织30个,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延伸至党建工作所有领域。三是队伍建设求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始终是妇联组织做好各项妇女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全新复杂课题中,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能否有新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妇联组织能否发挥好独特优势,在这个新领域中取得新成效。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认为,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更新学习理念和内容,跟随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妇联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系统学习社工知识,掌握更多开展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切实提高为党政分忧、为妇女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二是坚持妇联干部培训制度化,特别是乡镇、村级妇联干部,每两年至少要轮训一次,确保基层妇联干部能始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妇女群众需求。

(四)是创新载体,延伸妇女工作手臂。“妇女之家”是妇联组织开展活动的`有效载体,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县妇联注重强化“妇女之家”的凝聚力量,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窗口。一是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思想教育阵地。组织妇女到“巾帼书屋”阅览图书、利用多媒体开展远程教育、聘请法律工作者讲解法律知识等手段,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科学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家庭美德的窗口。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将“四进家庭”创建、平安家庭创建和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置于和谐家庭建设的大主题中,形成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倡导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宣传先进典型的窗口。培育、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妇女干部、先进妇女组织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典型,争当典型”;树立女企业家的典型,涌现了一批像长城香河中冶长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莉等一批靠智慧和打拼创业的带头人,她们的事迹成为妇女的榜样,同时帮助她们树立创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二、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是参与的思路定位举措还不够明晰。长期以来,妇联具有浓厚的行政化倾向,习惯于发号召,搞活动,抓典型。重点“突不出”,遍地开花;效果不明显,容易浮于表面;影响难以持久,有时抓一个丢一个,乃至于很多工作落不到实处,落不到基层。面对新时期党提出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很多人还不能从固有的思维习惯和工作运行模式中解脱出来。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到底做什么,怎么做,心中无数,思路不开阔,敏感度不够,还存在等待心理,很可能错失机遇。

二是妇联自身组织体系上面临新挑战。只有抓基层强基础,才能把社会管理创新落到实处。目前,我县妇联组织建设在纵向上是健全的,从县、镇,直至村级,妇联组织建设实现了全覆盖。但是,从我们的实际工作和调研情况分析,妇联组织建设还有很大的突破空间。一是在纵向上,妇联组织自上而下呈现出“倒梯形”结构,工作力量和成效有逐级弱化的趋势,真正发挥作用的是县以上妇联,乡镇、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的功能发挥亟待加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妇女组织虽有但不健全,而且在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组织妇女方面的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三是在企业以及“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力量较为薄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虽是妇联的团体会员,但其工作大部分在实际上已游离于妇联工作之外。四是各级妇联与团体会员和自发形成的妇女团体之间的有效衔接程度还不够。这些都极大制约了妇联组织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

三是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创新精神、求实态度和专业知识,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妇联干部需要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增强社会工作能力。

三、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几点建议

一是立足发展夯基点。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解决妇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关键靠发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也要求妇联组织动员妇女立足岗位多做贡献,因此,我们妇联组织要抓住“发展”这个基点,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创造热情。

二是围绕社区抓重点。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逐渐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妇联组织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社区“妇女之家”阵地优势,在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凝心聚力打响社区巾帼志愿者服务行动品牌,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区文化和服务活动。

三是着眼家庭造亮点。家庭是妇联工作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是妇联组织大显身手的舞台,我们妇联组织要着眼于提高家庭和社区成员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主动参与家庭和社区事务管理,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同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健全激励机制,以家庭的文明建设推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家庭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四是参与协调攻难点。参与社会协调,是妇联组织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组织地位、服务妇女儿童的主要途径,所以,我们要紧紧抓住协调这个突破点,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始终,使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更加得力,服务妇女的效果更加显著,服务社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彻底,使我们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责任编辑:杨娜)[县妇联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sub-info" id="sub3">妇联调研报告范文(3)|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周边土地被大量征用,从土地承包权利衍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等利益分配纠葛及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利益格局的调整中,歧视、侵害妇女合法的土地权益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现象阻碍了农村妇女的生存和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亦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的“三农”问题之一。近三年来,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接待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信访案件42件,涉及83人,占信访总量211件的19.9%。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探索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解决、落实妇女土地权益的办法、促进“和谐通道”的建设,县妇联就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的调研。一、当前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农村妇女离婚后,土地往往仍依附于前夫,无法单独分出来;如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有的村强制将出嫁女户口迁出。如木脚乡、陇城镇前几年就将农嫁居、农嫁农妇女户口强制迁出,某村规定“农嫁城”、“农嫁农”的本人及子女一律不得落户本村,建议尽快迁出。 2、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得不到保障。随着通道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征用补偿金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在分配土地补偿金时,虽然县、镇街道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要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村歧视、剥夺妇女特别是“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的村民待遇,不发或少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城东村五组三十几名妇女和儿童,没有分配到土地征用补偿款。

3、集体福利享有权打了折扣。部分村在分配集体经济时采取剥夺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导致纠纷。如“农嫁城”妇女只能享有村分红的50%,其子女不能享有;农嫁居妇女分文不能享受,其子女户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女方离婚后迁回本村再婚的,再婚前后所生子女都不得享受(本村男的再婚的除外)等种种村规,都使妇女的集体福利享有权打了折扣。

4、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间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也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如某村妇女,离婚时儿子判给她,原房屋判给前夫,现前夫没有再婚,3个人只能享受1间宅基地,因此,村里就不同意给某村妇女再安排宅基地,导致其无房可住。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融着历史和现实、法律和传统、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与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1、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一些法律政策表面上看来是中性的,但是由于立法者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给女性带来不利,如我国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于不同性别利益上的差异,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对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承包法》30条规定如果出嫁女在新住地没有分得土地的话,其原住地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承包给家庭的土地是否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使出嫁女分割娘家或夫家土地没有一定的法律障碍。

2、村规民约监管存在盲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农村过分强调“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村规民约很多,什么事情都用村规民约来规范,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地权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4、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仍有残余。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在农村的影响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认为嫁出去的女儿理应不能与当地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所生的子女更没有理由争分土地和经济利益。这是诸多损害“出嫁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得以通过的思想基础。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在农村几乎户主都是男性,男性是顶门立户之人,女孩往往被看成家庭的暂时成员,早晚是“人家的人”,一旦结婚,就不再享有娘家的权利,包括土地权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取得财产和继承权,使得妇女在夫家事实上处于依附地位。

5、救济缺乏得力措施。救济手段的缺乏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县妇联,县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镇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协调法院,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以上种种,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容易。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已经不单纯是妇女权益问题,它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积极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与监督。现根据通道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要采取各种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纸、广播、墙报和文艺进村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村级领导班子应在制定村规民约前向村民讲解依法建章建约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很少甚至没有,导致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鉴于这种状况,有必要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中妇女应占有一定的比例,保证农村妇女在农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进一步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

3、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农村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各村因历史传统、具体情况的差异,就土地权益分配等方面制订的村规民约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如在村规民约的制定阶段,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把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内容不允许提交村民大会进行表决,从源头上解决村规民约的违法问题。在村规民约的执行过程中,政府发现其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内容的,人民政府有权责令纠正。此外,建议人大、民政部门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农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顿,将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规定相冲突和抵触的内容彻底予以清理废止,责成当地按照国家法律保障妇女权益的要求重新修改和制定。对拒不执行的村,由镇政府代替村制定土地权益分配方案。

4、完善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此基础上,各地应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大龄女青年、“农嫁居”妇女及其子女、离婚妇女、居嫁农妇女等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 5、强化行政司法救济手段。首先应建立一套政府主导、社会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落实,归根结底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政策上,政府是最关键、最主要的力量,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因此,必须倡导、影响政府在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形成一个多机构合作的工作局面。其次,要拓宽妇女维权工作渠道,借助民主参与的渠道,向“两会”提交议案、提案,争取支持,推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共同关注并依法解决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应善于从法律基本原则精神,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和案件的调查研究,能动执法,积极化解矛盾,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权和其他财产权利,构筑妇女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妇联调研报告篇2

(一)维护婚姻家庭权利方面。

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有共同维护家庭婚姻的权利,有共同享有夫妻财产的权利,有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但是在农村还有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发生。

1、女性婚姻自由受到限制。根据调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妇女(32名)中有76%的妇女婚姻是由父母干涉,甚至有的是由父母包办的,年龄层次越高,文化层次越低,婚姻自由度越受限制。但从调查中我们也很欣慰的发现,年龄在40岁以下的妇女这个比例明显降低,大多数人认为虽然有父母的参与,但是婚姻还是由自己的选择。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法的宣传力度的加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妇女婚姻自由权利将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2、婚姻保障权利受到限制。调查结果显示,有80%以上的农村妇女认为离婚是件很丢人的事情,在访谈中发现,有些农村家庭中丈夫在本村与别妇女私通,或者在外地打工成立第二个家庭,对此,她们很多人选择默默承受而不会选择离婚。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男尊女卑”的思想禁锢,离婚使得很多农村妇女生活窘迫,很多妇女离婚以后没有安身的地方,也没有生活来源,即使回娘家也会受到嘲笑、漠视,再改嫁也会遭遇白眼和嘲弄。

3、家庭暴力时有发生。我们某某某镇老虎峪村是某某某市的零家庭暴力示范村,依托这个平台,多次进行普法教育及反家庭暴力宣传,本镇妇女由其是老虎峪村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程度普遍提高,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农村妇女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已经不再像以往一样认为家庭暴力是自己所理应承受的。但仍然有36%的妇女不同程度上遭受过丈夫的殴打和谩骂,40岁以上的妇女尤为明显。在访谈中当问及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选择保护自己时,大多数妇女选择回娘家向亲人诉苦,只有14%的妇女选择找到村级组织或者向基层妇联寻求帮助。只有5%的人选择到有关部门寻求法律保护。这表明虽然很多妇女知道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需要为自己寻求保护,实际上当暴力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很多妇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丈夫的行为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把夫权看得很重要,而这种维护丈夫“违法”的行为,往往会助长丈夫暴力的气焰。

(二)家庭事务管理权利得不到保障。

在年龄在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中被问及在家庭中谁管理财务权利时,有84.5%人选择由自己掌握财产权利,在40岁以上的妇女中有57.8%选择自己掌管家中的财务大权。这说明随着年龄层次的降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有所改善。但当问及家庭重要事情由谁做主时,答案却不禁让人意外,有57%的妇女认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但事实上在40岁以上的妇女中只有39%的妇女选择在家务管理权利上自己有说话的权利。很多妇女认为家庭事务基本上都是丈夫说了算,认为女人只需要负责管理好家庭吃饭问题、带好孩子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不需要去操心。

(三)妇女受教育权利需进一步提高。

自国家提倡九年义务教育以来,农村女孩受教育权利状况得到很大的提高和改善,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现在很多女青年仍然受不到很好的教育,很早就被家长劝说外出打工,很早就结婚生子。调查显示,62名农村妇女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3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5%,还有2个为文盲或半文盲,而年龄层次越低,受教育程度越高。平均结婚年龄在22.6岁,文化层次越低,结婚年龄越轻。当问及为什么不继续上学的时候,很多妇女认为女孩上学没什么用,将来总是要嫁人生孩子的。但当再问及将来如何对待自己孩子的教育时,40岁以下的妇女普遍认为,男女受教育权利是平等的,女孩也要上学,她们就是吃了太多没文化的苦,这一信息表明,现在农村妇女对于女孩受教育应该加强的意识已经得到明显改善。

(四)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权利有待进一步提升。

某某某镇全镇总人口3.2万,农村妇女人口1.1万人,16-60周岁农村妇女人口0.8万。全镇只有11名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其中有一名担任村支部书记。镇机关共有在职人员79人,而其中女干部人数仅仅为14人。同时我们也看到还有大多数农村妇女认为女人不应该参与基层管理,认为那是男人的事情,调查结果显示80%的群众认为女干部的工作能力不及男干部。

妇联调研报告篇3

20xx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针对深泽县家庭教育状况,现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谈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一、家庭教育状况对人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这方面,古今中外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名人成功家教举例:我国历史上几千年流传下来,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岳母刺字”“孟母三迁其居”的故事,就是古代我国人民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对子女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子女成才成名的典范。我国著名体操明星李小双,两次荣获奥运会冠军。但在金牌的道路上,他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于承受的伤痛和失败。李小双在回顾自己前进道路时说,妈妈永远是我的精神支柱,因为妈妈总是勉励我面对挫折,接受失败。妈妈常说只要有耕耘,总会有收获。妈妈的鼓励,成为他前进的动力,这就是家庭的熏陶和家教的力量。

失败家教调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教育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失误。其中有30名青少年的犯罪,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问题。具体分析有6种不同的状况。

1、忽视、放纵。对子女不管不教,强调工作忙,认为对孩子只要能吃饱穿暖就成,其他任其放纵。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要变坏。在调查的30名犯罪人员中,这种情况比例最大,共11人,占36.7%。

2、重智轻德。只关心孩子学业成绩而不问其思想行为表现。结果儿子做了坏事,父母后悔莫及。这种情况有两人。

3、有爱无教。对孩子溺爱娇养,有求以应。以至孩子一旦不能满足,就走上犯罪道路。这种情况比例也不少,占30%。

4、破裂家庭。由于父母离异,孩子从小就没有受到家庭完整的关爱,养成性情冷漠、怪癖、自暴自弃。这种情况也有一定比例,占13.3%。

5、粗暴施教。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哲学,对子女动辄打骂,棍棒相加,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终致走上流浪社会干坏事的灾难后果。这种情况有两人。

6、父母行为不正。有的是沉迷私彩,嗜酒滥赌;或生活上爱贪小便宜,手脚不干净对孩子带来极坏影响,终致酿成苦果。这种情况也有两人。

以上正反两方面的事例,都突出地说明了家庭教育状况如何,对一个人的成长,尤其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家庭教育的特性及功能

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那么重要性取决于家庭教育本身的特性。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构成教育系统工程的三大主柱。家庭教育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教育来说,具有基础性、长期性、个体性和感化性的四个特点。可通俗概括为“四个最”即最早、最长、最个性化、最纯洁无私。

家庭是人们接受品德教育最早的地方。一个婴儿从母胎分离出来后,就开始在接受家庭的教育。甚至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在接受父母的熏陶,也就是时下人们所提倡的胎教和0岁教育。一个孩子,他(她)最早的学习是从模仿开始的。他(她)观察和认识世界就是从观察和认识自己的父母及家庭成员开始。家,既是儿童生命的摇篮,也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所具有的早期性,是家庭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的一个特点。

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影响可说是终身的。其他方面的教育有一个年龄段的划分,如学校教育的小学阶段,一般是6至12岁;中学阶段是13至18岁;大学阶段是19岁至22岁。而家庭教育是没有时间划分的。虽然一个人的幼儿时期主要接受家庭抚养和教育,但在他(她)上学以至走上社会独立生活后,仍然无时不在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家庭教育的长期性、终身性,是家庭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的.又一个特点。

由于每个家庭和家长在社会职业、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存在的千差万别,必然反映到家庭教育上的千差万别。然而,不论什么家庭出身的孩子,其婴幼儿时期都是一张白纸。在青少年时期可塑性也很大。因此,为人父母应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自身和家庭的实际出发,为孩子的成长画上美好的图画。最纯洁无私,也是最富感染力。家庭教育建立在父母和家庭成员最纯洁无私的关爱基础上,具有亲情感化和潜移默化的特点。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对他(她)影响最大最关键的是什么?应该说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是严父或慈母或其他成员对他影响最大;有的是某个阶段的学校教育或某个老师或同学对他影响最大。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最富有感染力的,也是人的一生最难忘的。

家庭教育所具有的最早、最长、最个性化和最富感染力的特点是其他方面的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一些教育家、文学家和诗人把家和家庭教育形容为“儿童生命和成长的摇篮”、“奠定孩子品德的基石”、“人生道路上的宁静港湾”、“沙漠中的一泓甘泉”、“能遮风挡雨的一把伞”等等;一些优秀家庭教育的家长更有亲切的体会,认为家庭教育“为孩子插上腾飞的翅膀”、“给孩子一笔做人的精神财富”、“给孩子一个人生的支点”等等,这些都突出和形象地说明了家庭教育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

妇联调研报告篇4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乡镇妇联是妇联组织面对广大妇女群众的第一线,是妇联组织跟广大妇女群众展开工作、服务互动最直接的前沿阵地,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我市各乡镇男性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大多为妇女,妇女成为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准确定位,以充分发挥乡镇妇联在农村妇女工作中的主心骨作用,已成为乡镇妇联工作发展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一、乡镇妇联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乡镇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扎实,以我**镇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建设逐趋完备。目前,**镇机关在职干部中女干部x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x%;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女干部占x%。村、街道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占x%,并有x名正职女领导。全镇建有农村妇代会x个,社区妇代会x个,妇女主任平均年龄x岁,大专以上学历占x%,高中、中专占x%。近年来乡镇始终坚持抓好妇代会班子建设,选出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职业责任感强的村干部担任妇女主任,妇女干部队伍正在成长壮大,并且不断在实践中增强才干,在工作中丰富阅历。

二是基本素质大幅提高。近五年来我镇妇联开展各类培训xx次以上,发放维权法律知识、工作手册、政治理论宣传单近万份,组织妇女干部学习新知识,参与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基层女干部综合素质、个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为独立自主地开展各村妇代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阵地建设有效拓展。在全镇各村实现妇女儿童之家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打造硬件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力的活动载体。目前,妇女儿童之家已经成为寒暑假期间各村儿童集体学习活动的场所,每年集中两百多名儿童活动、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假期儿童安全系数,有效地避免了暑期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一方平安。

四是农村妇女培训力度加大。镇妇联始终把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广泛开展新技能培训,根据市妇联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进镇入村的要求,联合镇农业、科技等部门,组织有关种、养殖专家根据妇女需求,到各村适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知识和技能送到妇女手中。

二、乡镇妇联工作仍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的活动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市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要推动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把妇女工作放到全面建设新农村大局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上来,不断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加快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进行对接和有机的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妇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妇联调研报告篇5

按照市妇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云龙区妇联精心组织,全力发动,认真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全力营造“三八”妇女维权周的宣传氛围

按照市妇联的要求,高度重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专门召开协调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安排活动计划。整个活动以“法律进万家、和谐你我他”为主题,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入手,共张贴宣传标语160条,悬挂宣传条幅66条,展出宣传展板、黑板报127块,向广大妇女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律咨询服务1578人次,形成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和维权声势。

二、精心开展“一会、两庭、三进”系列活动

“一会”是区妇联与区检察院联合构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联席会。为了进一步推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利益,打击侵害妇女犯罪案件,为妇女提供法律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区检察院、区妇联共同从侵害妇女犯罪案件的处理、妇女犯罪案件的处理和妇女民事权益的保障三个方面构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机制。取保候审犯罪妇女曹某是该机制的第一个受益人。

“两庭”指云龙区妇女维权合议庭和巾帼合议庭。2月28日,云龙区妇女维权合议庭、巾帼合议庭揭牌仪式在云龙区法院举行。市妇联副主席张俭,区法院院长郝丽英分别为妇女维权合议庭、巾帼合议庭揭牌。“两庭”的成立旨在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妇联的调解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更大地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这一工作机制的作用,使妇联系统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各类案件的调解和审理,更好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多层面的法律帮助。全区各街道、社区妇联主席,各妇委会主任,区法院部分法官,部分人民陪审员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三进”之一“法官进社区”。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在民富园社区举办了纪念“三八”妇女节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免费提供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现场还展出了10余幅制作精美的法制宣传展板,共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派发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区法院的法官还和社区居民面对面开展座谈会,就广大社区居民关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座谈,深受广大社区居民的欢迎。“三进”之二“律师进社区”。3月5日上午,云龙区妇联、子房街道妇联联合辖区义行律师事务所在子房街道圆梦社区广场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社区居民向法律工作人员咨询劳务纠纷、小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了解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还向居民们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页,让居民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三进”之三“培训进企业”。根据市妇联相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妇女工作实际,区妇联在龙泰美悦商务酒店建立云龙区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云龙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旨在对有创业意向的姐妹们开展就业形势、创业技巧、就业政策、维护权益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她们的创业能力,推动全民创业开展。

三、全面掀起基层维权特色活动热潮

健康身体先行。土山寺社区召开了庆“三八”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特邀有关妇科专家,为其辖区近200名妇女举办女性健康知识讲座,讲解女性易发的乳腺、宫颈等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为辖区妇女送上了一份“节日大餐”

大龙湖街道巾帼计生服务人员开展了“春风服务迎三八,关爱健康送进家”活动,把上门服务作为节日礼物送给育龄妇女姐妹们。

各街道社区妇联、妇委会联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街头、闹市、集会等人流密集区开展关爱妇女健康活动,为适龄妇女提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现场急救教学等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80余份,健康处方360余份、开展健康体检260余人次,提供健康咨询260余人次,免费测量血糖360余人次、测量血压360余人次。

快乐心情至上。骆驼山街道金骆驼社区组织辖区全体妇女到竹林寺开展“庆三八登山”活动。从十七八岁的女孩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时间竹林寺山顶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大家有说有笑,给本是寒冷的初春季节增添了无限的温暖。活动后,每人还领到了社区准备的礼品。

黄山街道科苑社区开展“庆妇女节,采摘草莓”活动。社区组织了辖区五十多名女同胞来到贾汪耿集草莓生态园采摘草莓,体验农家乐。在欢声笑语中,大家忘记了生活的烦恼,淡化了工作的压力,感受节日带来的快乐。

子房街道利群社区举行庆“三八”联欢活动,邀请徐师大心理学专业的吴师等同学来到社区,为社区的妇女同志开展心理咨询、妇女维权、邻里纠纷调解等服务,得到社区妇女同志的欢迎。社区还开展了套圈等游戏活动。

骆驼山街道民富园社区举办“庆三八,社区巧手编制大赛”,20余名巧手妇女报名参赛,部分获奖编制品将送给辖区里的贫困孩子。

房子街道铁花社区举办第二届烙馍比赛,看谁的烙馍又大又圆又薄,看谁在最短时间内烙的最多。最终一位大妈10分钟烙了22个烙馍获胜。活动大大加深了邻里之间的感情,促进了社区和谐。

黄山街道妇联在综治、司法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文艺汇演活动,通过相声、小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现实说法,根据个例,让女性同胞们懂得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获得公平的权利。

大郭庄街道妇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巾帼展英姿,须眉竞风彩”庆“三八”联谊辩论赛。正反双方针对“男人、女人谁更需要关怀”这一论点展开辩论,现场气氛活泼热烈,辩论双方发言严谨精彩,不时博得现场观众阵阵掌声。最终,持正方观点“女人比男人更需要关怀”的女职工队略胜一筹,取得辩论赛胜利。

温暖关爱不忘。区妇联深入辖区60户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她们发放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并全面了解妇女姐妹的所需、所想,把基层妇女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帮助确实有困难的解决实际困难,同时鼓励她们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乐观生活。

彭城街道妇联在辖区14个社区开展关爱辖区贫困妇女活动。通过社区女书记与贫困妇女一对一帮扶,送上关爱;通过社区女党员与辖区妇女一对一结伴,送上党和政府关怀妇女的各项政策。

大龙湖街道妇联、潘塘街道妇联分别与街道卫生院联合为辖区贫困女性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知识咨询、指导服务,送去街道妇联的关爱。

区城管局各支部在妇委会的组织下对工作在公厕、中转站、道路保洁一线的环卫女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节日问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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