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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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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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每次完成任务后认真撰写个人总结,我们才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指导,写个人总结,帮助我们实现更全面的自我成长,以下是美篇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7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7篇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1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2

今年以来,县总工会认真落实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深入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全面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

县总工会建设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人员1名,聘任兼职法律顾问1名。并对外公开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职工对合法权益的诉求7例,解答职工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会相关业务的咨询22人次。

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先后挂牌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基地”,明确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法院为3名受聘的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其中工会干部2名、律师1名。今年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托、邀请调解劳动争议4例,经过调解达到和解的3例,减少了劳动争议法院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和谐的劳资关系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明确了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及时介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各类劳动争议等职工法律服务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二是与县法院、企业工会组织三方联合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预防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对用工单位在规章制度和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帮助、引导,使劳动合同争议的预防和调处有了更为详尽、规范的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了主席值班信访接待制度。对集体上访、群体性的事件和党委、政府交办事件,采取事前协调和仲裁庭依法仲裁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调处。

三、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联动工作

一是联合人社局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工作。3月份集中进行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检查,避免了黑,中介欺骗农民工行为的发生,5月份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走访了全县100余家用工单位,强化了用工管理制度,确保了农民工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

二是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县总工会在认真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招投标中心了制定了“开发商招投标预付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堵住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

三是县工会与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联手化解了涉及劳动纠纷案件12起,化解率100%。协调信访局调处涉及职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上访案件7起,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和全县社会的整体稳定。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3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4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二、注重案件质量,严把质量关,以结案促受案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三、优化配置,提升能力,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xx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xx庙会”等xx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5

xx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援助中心指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中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任务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20xx年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截至目前,xx县法律援助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11%;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63%。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刑事全覆盖案件24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法律援助主要举措

(一)主动作为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流程,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持续扩大援助力度。同时,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62件,帮助残疾人维权12件。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四川法网、“丝法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app、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法律服务平台,及时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因疫致贫20余家企业和6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持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一是深入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县3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与站点联络员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密织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二是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主题宣传不断丰富,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一是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外出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托“三月法治宣传月”“1+10”主题法治宣传、“同心·法律服务团”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利用“xx司法”“12348四川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刑事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沟通衔接机制,有效实现通知辩护的无缝衔接,确保了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协调顺畅,加大刑事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二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援助质量,缓解了我县律师资源不足,充实了律师队伍,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及时与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签订帮扶协议,同四川明炬(雅安)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协议

(五)全程开展案件回访,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前、案中、案后三关,全程严控办案质量,实现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成果。今年以来,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援人实现全覆盖回访,且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达100%。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扩展法律援助渠道,扩展法律援助宣传层面,寻求长效宣传形式。在辖区流动人员密集集中区,悬挂法律援助广告牌,让群众能随时随地看得到,提高宣传的有效性、长期性、针对性。

(二)进一步探索法律援助更多更好的职能作用。在办理援助案件时,按照“宜调先调、能调不诉、诉调结合”的工作原则,与相关部门合作,让群众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减少受援人“诉累”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援助案件,直接转仲裁、诉讼代理,从而不断推进全县和谐稳控工作。

(三)推行疑案研讨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有较大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6

20xx年,无为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指导下,紧扣“法律援助+”工作总思路,以“五力”创“五优”,聚焦赋能增效、精准优质,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打造“点上精确、线上准确、面上明确”特色法律援助品牌,做实民生工程好文章,获得市委市政府高度赞誉,取得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获全市市直民生工程二等奖,芜湖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个人等荣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做法类稿件分别刊载于中央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21篇,市级媒体75篇,同时承办法律援助人员20xx年全年共计获赠受援人锦旗21面。

一、提升政治引领感召力,围绕中心创优效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满意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大幅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受众面、成功率,在应援尽援基础上,实现应援优援。

(一)全力扩大受案范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受案范围。同时,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及时为符合条件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贴身、贴心法律服务,把这项体现法律公平正义、政府关爱温暖的民心工程做大、做深、做实。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72件,完成全年任务110.8%,接待咨询3513人次,受援人群达6257人次,连续第5年超额超标提前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组织召开法律援助案件研讨专题党组会6次,召开重点案件推进调度会13次,3次到市委专项汇报法援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建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和满意度评价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深化援务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成立专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案人员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投诉即时处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xx年,共开展法律援助满意度专案评审7起,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失误9人次。

三是着力完善服务网络。纵向依托市中心、20个镇工作站、276个村(社区)联络点,横向链接市信访局、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总工会、妇联等对口法援工作站,构建纵横立体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11家律师事务所、6家法律服务所共79名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22名法律工作者主动与全市296个镇、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以“4+1”工作模式(每月提供不少于累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覆盖面从无到有,服务半径从小到大,服务模式从分类指派到触手可及的全新升级。

二、提升民生维稳保障力,突出重点创优质

我市在完善“大服务”机制同时,突出三项重点,积极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民生保障能力,有效实现“以点促面”的良好态势。

一是抓重点领域强实效。聚焦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14个重点领域民生问题,提供“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式”法律援助。同时,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辟专项服务窗口,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及工伤、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老年人等案件,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或简化手续,第一时间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二是抓重点人群强服务。突出服务群众,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20xx年起,我们在充分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农村贫困老人赡养及安全住房”专项攻坚活动。截止目前,全市20个援助站276个联系点的“地毯式”全方位排查,共排查出未被履行赡养义务的贫困老人304户,并及时向其子女发放《敦促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告知书》301份,经口头援助、书面案件办理后,目前已履行赡养义务290户,其余14户正在妥善解决中,充分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抓重点环节强监督。即对案件受理审批、办理监督、质量评审三个环节予以全程关注。在案件审批环节中,坚持工作人员初审,中心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终审的`联审制度;在案件监督环节中,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以及涉恶等案件安排专人出庭旁听,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切实维护受援人的权益;在案件质量评审环节中,实行承办单位和援助中心两级评审制,制定案件评查的统一标准,结案后先由各承办单位的案件质量管理员进行评查,合格后报援助中心进行二次评查,确保无漏洞、零失误。

三、提升攻坚克难精准力,服务大局创优势

为全力发挥法律援助在“三大攻坚战”中“维稳阀”“推进器”作用,我们以设身处地、一管到底的工作作风,为群众解决在脱贫道路上遇到的涉法困难,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一是顺畅通道优化工作流程。高度重视贫困户法律援助工作,为贫困户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让贫困户少跑路,还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贫困户提供上门服务,让贫困户不跑路。同时,要求在办理贫困户疑难复杂案件时,实行二人以上律师联合协同办理,将维权效果最大化。遇特殊情况,法律援助律师还可主动提前介入,先办理后审批,充分体现“人性化”法律援助办案方式。

二是专案专办提供精准援助。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两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法援案件专办组,选派经验丰富且有个案专长的律师团队专办贫困户案件,让贫困户获得更精准、更高质的援助服务。专组专办贫困户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办理后审查。

三是案件跟踪提升服务效果。以贫困户受援人满意与否作为案件办理是否取得实效的首要标准,对贫困户法援案件的指派、办理、结案等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案件回访和旁听庭审制度,最大限度地确保服务实效。特别为防止贫困户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纠纷等案件执行难导致贫困户得不到赔偿,实行“同一负责制”,即由同一律师承办至案件执行结束,直至受援人满意,充分维护贫困户权益。

四、提升专业队伍战斗力,实干担当创优智

近年来,我市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律援助平台实体+虚拟,线上+线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人员专业化水准,切实提升办案准确率、结案成功率。

一是培法律服务品牌。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起,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全力创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等优质品牌,畅通农民工、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渠道。对于贫困户来访来电咨询和申请援助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机制。20xx年以来,开展大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87场(次),受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案件281件,受理贫困户案件26起,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806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余元。

二是强办案队伍品质。全年共开展专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培训1次,开展《法律援助法》培训1次,共计121人次受训,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站、点法律援助志愿者、明白人培训20次共计1610人次,为全面打造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法律援助队伍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及时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中选拔专业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法援队伍中,规范建设质量优秀、管理规范、群众公认的法律援助机构,全方位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

三是提服务平台品能。进一步夯实以1个市中心为干、20个镇工作站为枝、276个村联络点为叶的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实现市、镇、村法援服务全覆盖。推行“吹哨报到”机制,以定期定点走访排查为契机,进村入户,了解其法律需求,及时为其提供生产务工、社会救助等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援助+互联网”形式,实现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办理、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全网漫游”。完善镇村“法律援助公共服务”微信群,通过一村一群、一群一法律顾问,随时开展法律咨询、法援受理等“指尖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之间衔接配合,实现业务互补,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品质效能。

五、提升援助品牌影响力,多维衔接创优能

一是全面发挥法援作用。建成“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援助中心,择优配齐人员力量,推行“3+x”模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项基本服务,增加社区矫正、律师、安置帮教等服务,配备智能终端机、即时服务评价器等,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品牌吸引力,“引关圈粉”以法援独特性、普惠性、兜底性优势,扩大“圈粉”覆盖面,真正实现我市“法律援助+”平台运作顺畅高效,做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是全速推进刑事法援。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我们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横向协调沟通,畅通刑事案件法援渠道,做到有指派通知必提供法律援助,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及时法律帮助。1-12月份,共办理刑事指定案件292件,均全部及时安排律师办理。其中法院指定辩护案件166件,检察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案件83件,看守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43件。

三是全程完善联席制度。及时与公检法沟通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等分类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落实专业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援助工作站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第一面”作用。今年以来,律师值点公检法共计123人次,其中法院43人次、检察院41人次,看守所39人次。同时,积极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变更强制措施等专、精、准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合法合理性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2件。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范文篇7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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