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具有明确条款的合同可以有效规范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书写一份合同,双方能够明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以下是美篇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卖水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卖水泥合同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黄沙、水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黄砂水泥购销合同范本大全。
1.乙方所需的黄沙、水泥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黄沙、水泥,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向甲方购进所需黄沙、水泥,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日内将该黄沙、水泥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黄沙、水泥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黄沙、水泥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黄沙、水泥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黄沙、水泥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黄沙、水泥总价款的30% ,余款30日内付清。
5.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批送货合同金额及数量等附明细表。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卖水泥合同篇2
合同编号:漳(尚)cg010-20xx
需方(甲方):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许一杰
上述需方因建设"漳浦尚城豪庭西区45#--51#楼"项目需要,工程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拟向供方购买 袋装白水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于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供需双方签订之产品购销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二、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白水泥
2、品 牌:粤鹏牌
3、规格型号:70斤/包
4、购买数量: 约2500包
5、产品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 合格及以上标准,标准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标准高的为准。
6、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出厂合格证、产品质保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需方要求为准。
三、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和供货时间
1、运输方式:由供方安排车辆送货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货、,如有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处理。货到工地后甲方指派人员验收并签字。
2、送达地点:送达地点为需方工地,并卸货至工地现场需方指定施工电梯入口处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提)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产品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产品破损由供方负责。
四、备货和收货
1、备货、供货时间:需方提前 叁 天通知供方备货(包括规格及数量),供方收到需方备货通知后 叁 天内按合同约定方式发货,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收货:
需方指派 刘延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260518186)为指定
收货员,收货单必须经需方指定收货员签收,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收货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以收货单和《对账单》作为供货数量和结算货款的依据。
五、合同单价和结算
1、本合同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单位: 元 。
2、暂定合同总价: 67500元
3、合同单价: 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货到后根据现场实际签收量付款。
(2)转账或现金支付。
5、关于合同款支付的规定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合同款。
(2 )合同款或结算款支付前,供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a)《备货单》(如有);b)收货单;b)对账单;d)发票(按合同约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验收:
七、违约和争议
1、供方提供材料未达到产品出厂检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为需方免费更换为合同指定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的产品并配送至需方指定送达地点,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包括不限于不合格产品的退场、拟更换产品货到工地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用、报关费(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费用】。
2、需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异,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供方未按约定时间内供货,供方按供货批次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决:向需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约事项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单价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须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够顺利报关(如有)。
2、根据实际需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后限定的时间内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并封存,供方保证供货材料标准不低于样品标准,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担。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需方未能按时付款,经供方催促后仍拒绝付款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时供货,在需方催促后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5、依据前述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已供货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双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及进行质量保修,已经订货但未发货的材料设备的退货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或自行协调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签章后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 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证复印件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日 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水泥合同篇3
甲方(供应方):xx
乙方(采购方):赵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金寨流波新村建设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合肥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20xx、gb1344-20xx)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金寨流波新村工地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徐建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xx 电话: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安徽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卖水泥合同篇4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卖水泥合同篇5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__年__月__日前提(供)__吨。其中:__吨。__吨。
__年__月__日前提__吨。其中:__吨。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付定金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年__月__日前电汇__元;__年__月__日前电汇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日-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卖水泥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购买的散装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运输起止点:
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
二、 交货与验收:
1、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 运价和结算方式
运输价格为:散装水泥运费为每吨13元,运至甲方在永州市冷水滩河东指定工地。 运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运输一个月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月的运输发票给甲方对账并结算。(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 违约责任:
1、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水泥运输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赔偿金额参照有关《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而定(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供货原因除外)
五、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永州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卖水泥合同篇7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使用区域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月均交(提)货,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买受人提货量特殊时,应提前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尽可能满足买受人的需求;出卖人遇特殊原因(如设备大修、电力供应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产影响供货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数量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双方协商对交(提)货数量作相应调整。每天实际交提货数量,买受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标的物验收、检验标准、方式:按gb/175-20_国标规定,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提货之日起90天内提出,买卖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出卖人将赔偿买受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质量按gb/175-20_国家标准检验,以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出卖人应在每批水泥出厂时向买受人出具3天强度报告,并及时补报28天强度报告。
第五条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式: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地磅计量实数为准。买受人有异议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贸易磅进行磅差检验。损耗按浙江省散办规定执行(合理损耗≤3‰)。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由买受人自行到出卖人公司内提货。
(注:买受人可委托运输人负责提货,并与运输人签订运输合同,由买受人向出卖人办理委托书等文书,交货地点为买受人使用地点。)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单价为暂定单价,如遇厂家价格上调,按双方同意的单价结算
?2、双方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凭据为双方确认的订货清单、现场收货人签字的送货验收单。出卖人在货款结清后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将前月结算货款支付给出卖人90%,余额在最后一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3、买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过60天,如发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买受人不按约付款;
2、买卖双方对水泥价格调整无法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内结清货款。为此双方互不承担调价产生的其他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如遇台风地震火灾战争等)因素形成时,双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责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卖水泥合同篇8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单价(元)备注 金额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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