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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后感篇1
突然的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厚厚的名著,也懂得了为什么它能成为名著。
黑幕重重的政府机构,腐朽的上流社会造就了荒.唐的法庭、黑暗的监狱、苦难的农村。人性:上流社会的人性。在这环境下,堕落,昏睡。
聂赫留朵夫作为一名公爵穷奢极侈,荒淫无耻的生活再正常不过了。精神的空虚使他无所作为。也许在他心底的深处有着一颗被深深隐藏的追求正义的种子。
年少的时候他抱着“正义不允许土地私有”的观点把一块自己从长辈那里继承下来的土地分给了农民。如今继承了大量土地的他,既不能放弃产业,又不愿否定自己年少时的观点。
年少的时候他玩弄和抛弃了喀秋莎之后,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内疚。为了使自己快乐,他迫使自己不去想她,努力忘却。表面上他成功了,但内心深处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哪怕是他知道了喀秋莎生性放荡,自甘堕落之后。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在陪审席上认出喀秋莎后如坐针毡,内心展开一场复杂而痛苦的斗争。
聂赫留朵夫精神上尽管还有健康的因素,“精神的人”与“野兽之性的人”常在他内心发生冲突,他还几次进行“灵魂的净化”。他在法庭上认出玛丝洛娃后,主动上监狱去求她宽恕,并愿意与其结婚,以此来赎罪,可他正真地觉醒了吗?
没有!在法庭上他心惊肉跳,并非因为谴责自己的可耻行为,而是担忧自己名誉扫地,“目前他说考虑的只是这事不能让人家知道,她或者她的辩护人不要把这事和盘托出。”
但是他又迈出了一大步,因为他鼓起了勇气去监狱里探望喀秋莎。这个充满空想的精神探索者终于采取了切实的行动……
就在他见到多年未见的喀秋莎时,他还没有在内心承认自己的残酷卑鄙,而是居高临下地审视被他蹂躏的不幸女子。只有在玛丝洛娃的精神完全觉醒下,他的心灵才受到正真地触动。“直到现在,他才了解自己的全部罪孽……发现自己罪孽深重……感觉到他害了她到什么地步。……以前聂赫留朵夫一直孤芳自赏,连自己的忏悔都感到很得意,如今他觉得这一切简直很可怕。”
聂赫留朵夫自此才开始正真觉醒,背离了上流社会:否定了贵族(包括自己),分送了土地,为平民奔波。
复活,读后感篇2
我一直认为,一生中曾经破碎的人,一定真正的活过。其实,在生活中,破碎的东西更为真实、深刻。而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们不仅品味到一份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了解了女主人公卡秋莎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帮助和鼓励中从破碎到重新开始生活的一段人生历程。
读过此书之后,或许有人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破碎,但我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体味了人生的种百味。虽然在卡秋莎的记忆中,涅柳多夫给了她把辉煌借给昨日的今朝。但毕竟,是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让她再次重新生活——复活。毕竟,在破碎之后,她真正的活过。
我感动涅柳多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的弥补,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唤醒了一颗孤寂的心。
我喜欢断树残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颓墙;喜欢石阶倾斜玉兰拆裂,也喜欢残月流星云重雾冷……因为当我看见人们为一个凄惨的故事结局而叹息时,我常常遗憾人们没有领悟到惨局背后的种.种震撼之音,而在《复活》中,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让每一个世人,在心灵的牧场上,悄悄开始用心放牧身边的一切,让世界充满美好、温馨、活力。
复活,读后感篇3
写于19世纪末的长篇小说《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世人认为是其创作作品中的“最高峰”。
?复活》是以一个农民的眼光来描写俄国资产阶级社会,是列夫·托尔斯泰与当时社会彻底的决裂,对其完全否定的宣言。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上流社会的聂赫留朵夫,社会的现实,把聂赫留朵夫变成了一个与其他贵族一样的人,从而使他把玛斯洛娃逼良为娼。他是一位名气很高的法庭陪审员,在上帝布置的充满黑暗的“陷阱”里,他在审理一件杀人案件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位被指控为“杀人犯”的女子,而这位女子正是曾经被他给侮辱和践踏过后,又抛弃她为妓女的玛斯洛娃。他看到玛斯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去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的内心受到谴责,开始忏悔自己,想方设法地弥补自己的过去,他逐渐走上“灵魂进化”的道路,他开始发觉自己与周围的人都是可耻、又可憎的恶人。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们无情的压迫。
由于玛斯洛娃被陷害,聂赫留朵夫为她伸冤、奔走、上述。甚至在判决后,放弃了家庭和财产,随她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另一方面,通过妓 院老鸨在法庭上的供词,和对在法庭上的法官、院长、律师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物的会议的描写,说明这些大人物才是逼良为娼的罪人,即使这样,结果依旧令人失望。当聂赫留朵夫表示愿意与玛斯洛娃结婚时,她拒绝了,为了不阻碍他的锦绣前程,后来,她在西伯利亚的流放之旅上结识一位革命者,并与革命者建立了爱情。
作为故事的女主人公玛斯洛娃,她的遭遇与种种不幸让人怜悯,更加让我们对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厌恶和痛恨。玛斯洛娃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母亲在女地主索菲亚姐妹的牛场上工作。父亲是流浪的吉卜赛人。在她3岁时,母亲便归天堂了。女主人索菲亚看她长的清秀,便把她收养了下来,因此,她过着一半小姐一半婢女的生活。16岁时,与女地主的侄儿聂赫留朵夫陷入了深阱,无法释救。那时,聂赫留朵夫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到姑姑家来度暑假。两年后服兵役,顺路经过姑姑家,索性就住了4天,在一个复活节的晚上,他和玛斯洛娃发生了肉体关系。临别,他塞给她一百卢布,便到部队里去了。此后,聂赫留朵夫连封信也没有捎给她,可是令人愤怒的是玛斯洛娃怀上了他的孩子。当被女地主索菲亚发现时,她被无情地驱赶了出去,她为了生存,受尽了凌辱与调戏,生下的孩子也死了,沦落到基达叶娃妓 院,成了一名供人玩赏的“妓女”。她是那样爱着聂赫留朵夫,却被这位高高在上的贵族青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认为一切都是欺骗与谎言。
读到这里,我从内心憎恨这位贵族青年,但是《复活》中的“复活”却无处不在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草管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与衣衫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芜落魄的农村与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西伯利亚与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了列夫·托尔斯泰对现实社会做的激烈的打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腐朽问题。
作为世界经典名著《复活》,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也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生活。书中体现了卑劣的德行,镇静的智慧和博爱的怜悯。全部是生活的本身,它把人心里最肮脏的东西拿出来了。人心很复杂,好人与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而《复活》诠释了他们。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地,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便再过千万年,他的精神依旧存于世间,受到世人敬仰”。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
复活,读后感篇4
这个星期我看完了《复活》这是之前给自己一个计划,要多品名著。
今天晚上,在不知不觉中,我翻阅完最后一页。是的,我看完了托尔斯泰著作的《复活》。可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很失落。为什么那么快就完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思绪打乱,我连晚饭都放弃了!
看完后,我真的觉得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起码我们不用担心食不饱肚、衣不裹腹。想想自己现在总是可以吃到美味的面包,想想自己还在上学,想想自己和同学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不经意间会涌出:内疚与幸福的感想。是我们要求太多,所以感觉不到幸福的存在;我们总是感到烦躁却忽略了生活的多彩。
我每天都在笑,却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为此而感到快乐。忙碌中,我渐渐地迷失了自己。每天我没有认真思考我究竟在干什么。等到快要期末考试了,才发觉自己的学业荒废了!该醒喽!
不习惯于小说的结束。我喜欢男女主角。涅赫留多夫、卡秋莎。他们名字太别扭了,我至今还没能记住。但是,我会在心里怀念他们,就像我一直佩服的简爱一样。
复活,读后感篇5
在一起闲谈的时间越来越多,练琴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莫菲觉得自己终于插上了翅膀,快乐得可以飞了,木子煮的咖啡总是那么香,也许更吸引她的,是那个人?他的歌像忧伤的水一样漫过我的心里,一波又一波,仿佛要把全世界淹没。看着微微发福的胡大树,我伸开双臂:来吧,老爸你半年后才能看到你亲爱的女儿了,我们拥抱一个。
女主人公的遭遇是当时社会的代表,被人抛弃,失去亲子之后被主人撵走。走出那个“家”后,正如书中所说:“她遇到的一切人,凡是女人都把她当作摇钱树;凡是男人,从上了年纪的警察局长到监狱男看守,个个都把她看作玩乐的对象。对于任何人来说,除了寻欢作乐,除了肉体上的淫欲,世上其它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在这样的社会压迫下,自暴自弃,吸烟喝酒,从中可看出,当时社会作风的糜烂,似乎当时的女人充当的角色就是玩物,阶级分层是那么的明显,低层的女人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脆弱!
而作者开始塑造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还是当时官僚阶级的代表之一,与女主人公成鲜明的对比。可是当他与卡秋莎在法庭上意外重逢后,埋藏在他心里最深处的那个纯真的天使出来了,就这样纯真,善良与一般的思想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前者胜利了,对卡秋莎所做的事,他有浓厚的犯罪感,为了卡秋莎的案子,他四处奔波,不辞辛苦。为的就是赎罪。对此,我震撼了,在那样的社会下,精神的复活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啊!人没有彻彻底底的,人的转变就在一念之间,要么是万丈深渊,要么是人生路的充实。他做到了,源于他心中本有的淳朴,善良。在他解决土地问题上,为赎罪所做的一切及他与政治犯交流的过程中,体现了他对沙皇专制制度的不满。
看了这本小说,结合其背景,让我觉得当时俄国的沙皇专制与我国的封建制度有几分相似之处。生活在这样制度下的人变得冷酷无情,阶级性强,面对他人悲惨的遭遇无动于衷,或是应该的。《复活》书里所提到的牢狱里的许多人,都是被那些权势的人随便安个罪名,就要忍受身心的折磨,浪费光阴甚至是生命。在官场上,人人趋炎附势,戴上极其虚伪的面具;而低层的穷苦人民只能更加贫苦,社会如此的不公平,又有多少人能站起来反抗?没有,大多数人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他们认为他们应有的宿命,甚至失去性命也只能默认。其中,小说里提到的一个人克雷里卓夫——南方一个富有地主的儿子,让我钦佩。他成绩优异,本是一位科学家,偶然的他接触了革命宣传,目睹革命者受残酷刑法,他因此参加了民意党,四处奔波,被捕做牢后还患上了肺痨病。在生命即将结束,他不后悔,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为的是尽自己的一份力,毁灭那个充满罪恶的社会制度,他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背景,受家庭思想的熏陶,还有如此正义,明智,勇敢的行为!试问:在当时又有几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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