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总结书中的精华,读后感是心灵的记录,见证了我们在阅读过程中的成长,以下是美篇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1
我们在生活中,都没见过真正的狼。而狼这样凶猛的动物给我们留下的印象不是美好的,似乎只有残忍、凶狠的印象,但是,一匹狼不仅有凶残的一面,还有他望子成龙的一面还有它自己经历过的、想到的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作者沈石溪的笔下,写出了一匹母狼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艰辛历程。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帅气的公狼,它们一起想着某一天得到王位,但公狼在与另一匹狼竞争中不辛死去,所以,母狼紫岚决定要让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成为狼王,然后就生下了五匹狼崽,但是第一匹狼崽冻死了,只剩下三匹狼崽,母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在狼群中夺取王位的狼把这三只小狼崽训练成狼王。但是,命运一直在捉弄它最后第2只狼崽在草地上玩耍时死于鹰嘴之口,第三只狼崽倒是很威武,但是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马上猎人就要来了,最后没办法,母狼就把它杀死了……
母狼最后为了媚媚的小狼,就与金雕同归于尽。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2
时光渐渐流逝,时间带走了童年,消浊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真。生活在如此喧闹忙碌的城市里,光阴与梦想埋没在浮华之间,那份执着变得如此卑微,虚伪。每次看《小王子》都似乎在晨露中洗了个澡,把那颗浑浊的心洗的干净透明。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那只等爱的狐狸,它说:“如果你四点钟要了,那么我在三点钟就感到幸福了。”看到这里时,心里泛着一丝淡淡的伤感。
小王子遇到了一直狐狸,小王子邀请它和他一起玩,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它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狐狸告诉他驯养就是——建立关系。
狐狸接着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就将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的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小王子有点懂了,是玫瑰花驯养了他,所以他们是彼此的唯一,彼此的需要。
狐狸说:驯养我吧。小王子问狐狸,驯养你需要什么呢?
狐狸说: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需要小王子离他远一点,然后一点点慢慢的靠近它。它需要小王子给它一个幸福的期待,比如每天点出现,那么3点的时候,狐狸就可以在幸福的等待中迎接小王子的到来。
小王子驯养了他的狐狸,它已经成为了小王子的狐狸。可是小王子还是要走了,就像离开了他的玫瑰花一样。
小王子说:“是你要我驯养你的,其实我不想伤害你。”
狐狸说:“是啊。”
小王子说:那你除了伤心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呀。”
狐狸不同意了。他告诉小王子,原来它从来不在乎麦子的金黄色,但是自从他看到了小王子那金色的头发,它就永远的记住了麦子的色彩。是呀,虽然小王子离开了它,但是狐狸从被驯养的那一刻起,也终于得到了麦子的色彩啦。
狐狸让小王子去山底下看看那个花园里盛开着的朵玫瑰花。那些美丽的花朵曾经让小王子十分沮丧。
但这次小王子不沮丧了。
他告诉这些玫瑰它们和他的玫瑰有一点不一样,他没有驯养它们。就像他的狐狸,自从被他驯养之后,它就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
小王子不会回来了,狐狸也不需等爱了,心里的的空白已经被麦子的金黄色填满了。
离开的时候,狐狸对小王子说: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因为你把时间投注在你的玫瑰花上,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
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即使记挂的人不在身边,但狐狸依然是幸福的,望着那片金黄的麦田亦是幸福。毕竟那段金黄的记忆力有自己,也有他。
我们都是等爱的狐狸,静静的等待那个驯养自己的人。幸福的想念她,想念那些触不到的幸福。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3
我买了一本漫画,叫《嘻哈小天才》。
先来认识4个主角,看见女生会脸红的毛小蒙,和他用废弃零件拼凑的机器助手gigi,和毛小蒙似乎有深仇大恨的葛琪琪,最后,还有老爱耍酷和优秀的上官帅。
剧情一开始是惹人哈哈大笑的,后来剧情越来越严肃了,从校园小事到与邪恶的上官集团争夺能量源。
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是第68集《离别》,玛丽博士从幻的手里得到了能量源后,把幻杀了,但幻没有死,变回了最原始的状态。恰好,毛小蒙和gigi等人赶到了这里,幻又变成了时空漩涡,把玛丽等人吸入了时空漩涡。最后,剩下了毛小蒙和gigi没有被吸进去,当gigi想进入时空漩涡找到葛琪琪等人,毛小蒙和gigi知道了她的想法,和gigi进入了时空漩涡。第一部就此完结。
看完这些,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他们都非常团结。也有令我生气的地方。如,生化魔女玛丽企图破坏上官帅与他妈妈的感情,他爸爸让他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变成一个只会服从的人,抛弃感情。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4
我读《儒林外史》是在《红楼梦》之后,在我看来《儒林外史》与《红楼梦》相较而言虽在结构的宏大完整、人物的类型众多等方面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例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而《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在读它的时候也许你会想起曾读过的鲁迅小说中的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
?儒林外史》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结合作者吴敬梓的亲身所历所闻,揭露埋没真正人才培养大批庸才、贪官污吏,造成当时社会道德败坏文化停滞不前的罪魁祸首——封建科举考试。同时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在我看来这也正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虽然这几句话都已是老生常谈,可如若真正能明白的人多一些在小说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儒林人士在读书的道路上第一步就走错了,他们一心只为功名利禄,却忘了读书的真正意义在于领悟、意会、学以致用、提高自身修养,读书对他们来说,仅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可以转化成自身力量。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曾经把封建礼教比作为吃人的礼教,那么封建科举制度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吃人的制度了。
在科举制度被废除了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作者吴敬梓幽默诙谐的语言中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读的淋漓尽致。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还有,在他笔下的吝啬鬼严监生,临死时因见灯盏里点了两根灯草,便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通过这一细节的描写将其的吝啬刻画的入木三分,但在后面作者其实也写到他为了把妾赵氏扶为正室,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银子。读到此时你是否会觉得这个严监生既可怜又可笑,却也颇有一点人情味。这些都是作者对平凡人物矛盾心理理解和同情的描写。另外,小说中杜少卿的出场,这位杜少卿,委实是挥金如土,但凡有个人来哭上几声,或是孝养母亲,或是做个小本生意,他并不多问,大把的银子撒了出去,家财散尽,搬到南京城。这还不算,他在南京城,陪娘子去看景致,轿里带着赤金杯子,融融春光做了下酒菜,喝得大醉,携着娘子的手一起走路。两旁看的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有人举荐他出仕,他却装病推辞不就。娘子问他为何不去,他反说:“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玩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为甚么要送我到京里去?假使连你也带往京里,京里又冷,你身子又弱,一阵风吹得冻死了,也不好;还是不去的妥当。”通部书里,多少人只要念八股文做试帖诗做官混钱,杜少卿却是一心一意地要生活:作诗、会友、喝酒、赏花……但他为人又最重孝义,杜慎卿说他“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说到杜少卿我不禁要提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他们身上都有着其他人物形象身上所没有的叛逆精神,蔑视功名利禄,不已光宗耀祖为念。他们不仅是作家的精神寄寓,而且是寄托了作者审美理想的典型。体现了我国伟大作家对社会制度的深刻认识。
最后,宗上所述,《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作者却用其生花的艺术之笔,描绘出了一组组不同性格的人物群像,将其塑造成一面历史的明镜,不仅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做出了广阔而深刻的反映,也折射出了当今社会中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些文学意义才使得《儒林外史》的社会意义大大高出其他同类作品才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5
叙利奥上五年级了,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爸爸为了增加收入,晚上还要抄写东西和封条。懂事的叙利奥为了减少爸爸的负担,半夜起床帮爸爸抄东西还不让爸爸知道。因此他的成绩下降,爸爸对他又失望、又冷落。可是在一个晚上叙利奥不小心吵醒了爸爸,爸爸才真正的理解了他。
我十分感动,这让我想起了工作十分辛苦的爸爸妈妈。现在我们家的新家正在装修,爸爸天天早上六点多就出去了,中午十一点还要赶回来给我煮饭,吃完饭还要赶回去。天天晒得跟个“非洲黑人”似的。所以这几天我都为爸妈洗碗、收衣服、打扫卫生、整理衣服……希望他们可以轻松一点。
大家也要读一读这篇文章,爸妈都把我们当宝贝,捧在手里怕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你们知道吗,爸爸妈妈为了生活,早出门,晚归家,工作辛苦,回来还要做家务,还要养育我们,多辛苦呀!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了解爸妈的辛苦,要为他们分担辛苦。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6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300字篇7
?乌丢丢的奇遇》是作者金波的“儿童文学精品系列”之一。
金波曾获得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冰心图书奖……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乌丢丢是布袋爷爷木偶戏里的独脚大侠,只有一只脚。布袋爷爷在一次演木偶戏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把乌丢丢唯一的脚弄丢了。看木偶戏时,有一个颇足小孩珍儿,她非常喜欢独脚大侠,希望自己能日行千里,也能腾云驾雾。就在她准备回家时,发现布袋爷爷丢失了乌丢丢的脚。珍儿带着小脚丫寻找布袋爷爷,最终没有找到。
珍儿让妈妈把小脚丫缝在丑娃身上,小脚丫有了身体,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在珍儿过生日的前一天晚上,乌丢丢不辞而别,离开了珍儿的家遇到了吟痴老诗人,跟吟痴老人学会了许多本领,懂得了很多道理。在寻找珍儿和布袋爷爷的路途中,他经历了很多。他为了救珍儿,身体被大火吞没了,把自己唯一的脚给了珍儿,他却永远的走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优美而悲伤的童话故事。乌丢丢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欢乐而获得了生命,他懂得快乐,珍惜生命的可爱,并懂得用爱滋润生命,用爱回报生命,生命因为爱而得到永生,使乌丢丢有趣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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