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让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仅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入思考书中的深意,读后感若能结合书中情节,必能让见解更具感染力,吸引更多读者的关注与思考,美篇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围城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篇1
从小学一直到了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毕生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围城里的生活。
围城读后感篇2
想起《围城》里的一段话,大致意思如下:
天下有两种人,一种人吃葡萄时先挑着好的吃,另一种人吃葡萄时把好葡萄留到最后吃,作者对此的评价是,前者活在回忆里,后者充满了希望。
没特意揣摩这段话,但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生活中:
譬如拿到一大包糖果,一种人喜欢把整包糖果狼吞虎咽了,即使肚子饱着也不愿糖果袋满着,另一种人喜欢留着糖果,一天一颗,抑或三天两颗地品尝。
以我的经历,遇到的十人中有九个是第一种人,当然包括我自己。
而我的评价或二者的后果是:前者会得口腔溃疡,而糖果给后者带来了没有伤害的快乐。
有时会处于焦虑与自责的情绪中,因为各种事。
想找个理解自己的朋友倾诉,却遇谁也不敢开口。
一直都被,人应当节俭自己表达欲。理由是,有时自己的言语会是伤人的锐器,甚至是喜悦,也能引起他人的失意。更别说是不好的事情了,因着没人喜欢有怨气的人,没人喜欢听人诉苦,即使你再委屈,充其量给好友带去的依旧是不好的情绪——忿忿不平或诸如此类。再另一面,真正愿意听你诉衷肠,然后与你休戚与共或命运与同的人世上又有几个?
可心中还是愿意相信,会有个交心的人。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需经营好自己的内心小屋,别让自己成为自己的绊脚石。
人一辈子的开头与结尾都已设定好了,即生与死。这样看来,一切荣辱得失于人来说,在终极上,都毫无悬念与意义。
但想彻底看开,做到宠辱不惊,太难太难。
我希望我能稍稍,就稍稍淡看遇过的、遇到的、将遇每一次得与失,始终知道自己是谁,该做什么。
人活着不能不认真,但不必太认真。就是活着,已经太好了。
我希望清晨淡淡的',深夜淡淡的,生活淡淡的,时间淡淡的,一切于初与末都是淡淡的,细水流长。
最近,愿意去相信一些之前怎么也不愿相信的事。
原因很简单,一些不可思议的事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然后自己便愿付出一辈子的信任。
譬如,若在大前天下午傍晚五点三七分在食堂看见一个人,前天也是五点三十七分看见那个人,昨天也在五三七看见,今天竟也在五三七看见……我便会认定,那个人,还会在食堂,在五三七出现。
……
最近,人还变得容易被满足。
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比如,给我一包长鼻王。
围城读后感篇3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围城读后感篇4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著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
围城读后感篇5
唐晓芙是钱钟书疼爱的一个女子,也是《围城》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讽刺利刃所砍杀的人物。唐小姐一出场,作者就有大把大把的好话送她: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钱钟书在一开始就营造了一个没有被上海这个物质社会污染、没有经历过男女情感风云的美丽、飘逸的少女。那么可想而知当方鸿渐看到她的一刻,自然而然的也就爱上了她。所以方鸿渐才会“立刻想在她心上造个好印象”。而从整个故事来看,唐晓芙无疑是方鸿渐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但是先于方鸿渐接触到唐晓芙的赵辛楣却对这一女子倒无如此这般感觉,如是用赵辛楣的口吻叙述,那唐晓芙不过是个“黄毛丫头”。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唐晓芙不造作、不化妆,但不化妆不等于不打扮,也许唐晓芙最懂得不打扮恰是她最好的打扮,或者说她懂得如何打扮得了无痕迹,她可能非常了解她的容貌的“非人工”色彩恰是她最好最美的颜色。
唐晓芙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就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形象,也逃不掉命运的哀叹。她在没有打算和方鸿渐恋爱的时候爱上了方鸿渐,而这次爱情远离她心中的理想,“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当她对有丰富过去的方先生说这句话时,粉碎的不仅仅是方鸿渐的梦,连自己纯洁的少女情怀也留下了伤痕。唐晓芙所占据的笔墨固然不多,但是她的淡出代表着完美神话难以存在于现实的悲剧。
换句话说一个像唐晓芙一样清新、自然、纯真的女孩,在现实中只是一个梦境,可以远远的观望、想象,只是一旦你去触碰,这个梦会毫不留情的破碎。
围城读后感篇6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围城读后感篇7
读了《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 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
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
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
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读后感篇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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