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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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是一份综合性的报告,可用于记录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以及总结工作中的关键经验,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以下是美篇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6篇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关于印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17〕57号)、《关于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发〔2017〕58号)、《关于印发--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发〔2017〕62号)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街和各村人流聚集地显眼处张贴宣传板报,让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让河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我镇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对全镇大小河流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一手资料,经核实,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75条。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条河流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保证了每条河流都有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制定巡河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个月必须巡查河流不少于4次,每旬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四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河边显眼处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写明河长职责,公示河长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联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四、工作计划

20--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17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17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17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17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17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17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河长制领导机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河长、副总河长。目前共落实了县级河长10人,乡级河长54人,村级河长161人,小型水库科级库长52人、村级库长52人,同时充分发挥民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民兵河长161人。自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因人事变化等因素,各级河长都能及时得到调整。

一是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我县研究制定了《南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修订)》,逐步建立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工作督察制度、河长制体系建立验收评估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县河长办每月对河湖实行动态监管。二是保障了经费投入。县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县级河长办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农村人口每人10元的标准安排水域环境治理经费,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我县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下发《县级河长集中巡河专项行动令》,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河长职责,河长巡河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善。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带队巡河36人次,对发现的问题以河长令或者督办单等方式下达整改要求,共下发县级河长令4条,县河长办下达督办单4份,促进了水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四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项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户实施计划用水比例为100%。五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编制了实施方案,由县政府批准实施;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监测预警制度,全县四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六是深入开展河长制宣传和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河湖保护教育,发放教育读本《我家门前流淌的河》,给学生普及河湖保护相关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主人翁意识。面向社会发放2000份“河长制”工作宣传画,在河流岸边树立了177块永久性河长制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我县河长制工作,把保护环境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积极开展“我是‘河小青’生态南丰行”活动,广泛动员全县的共青团组织、少先队、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投身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引导广大青年为加快建设“世界桔都休闲南丰”作出新贡献。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整治。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严格落实了化工市场准入制度;对县重点排污企业完成了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部进行了关闭或搬迁,推行生态化养殖,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我县现规模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率达96.5%。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商品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引导全县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逐步实现“全覆盖”,全年推广配方施肥面积85万亩。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畜禽粪便造成的污染,因地制宜发展“果-沼-畜”农业生态循环模式,涉及面积达20余万亩。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和高茬收割等技术,年均发放腐熟剂200余吨,提高了秸秆利用率,实现了秸秆肥料化,从源头上减少农作物废弃物污染。至2018年底,我县农作物秸秆年可收集量约22.26万吨,年综合利用量约21.0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4%。开展水库水质专项整治,印发了《南丰县水库退养实施方案》,对全县55座小(二)以上水库实行退出承包养殖,政府投入了137.6万元用于补偿水库养殖户,禁止向水库投放饲料、肥料等,减少水质污染,实施人放天养,改善水库水环境。

三是加大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对县城污水管网整体进行重新规划,实现了城乡垃圾一体化运行。对琴城镇瑶浦村入河排污口处理,通过截污纳管的形式进行了整改。同时,升级扩容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和生活垃圾处理配套发电项目,启动了盱江沿岸截污工程、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村庄污水设施建设工程,整个工程全面竣工后,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专项整治,维护了河道秩序。今年以来对县城盱江河段、太和九剧水、桑田九剧水河堤及滩地种植桔树、蔬菜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违规运砂案件40起;重点整治县城盱江河段河道岸线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整治侵占河道岸线乱建问题上,重点查处了县城两座搅拌站违规占用河道岸线的问题。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乡级总河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村级河长的河长制,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乡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乡党委、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乡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乡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乡河长制牵头,统一制作了乡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级河长制公示牌7个,辖区乡、村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8月14日全部安装到位。

3、拆除江边垃圾池。在巡河检查中,乡政府发现下窑坝村农村生活垃圾池距较近,垃圾未入池,乡政府当即责令该村立即拆除该垃圾池,并对裸露垃圾进行清理。

4、开展污水沟整治。由于尚未修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场镇污水由污水沟直排入,乡党委政府已责成碾盘垭村修建化粪池、污水存储池,将场镇污水进行暂存,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5、进行河道清理。由严江各村组织人员3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0.7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1.3吨。

6、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兼职保洁员14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乡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水葫芦、浮萍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篇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xx市环境状况公报》(20xx年)[1],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xx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xx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xx年消除黑臭、20xx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xx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xx年,xx市政府正式印发了《xx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1 xx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xx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xx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篇5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17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17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17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17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17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17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篇6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市“河长制”工作自2016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总体情况:清镇市位于贵州省中部,乌江上游鸭池河南侧,是贵阳市所属县级市,东接贵阳的观山湖、乌当、花溪三区,西临织金县,南与平坝接壤,北与黔西县、修文县交界。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下辖6镇3个乡7个社区共181个行政村。涉及河流的乡镇有6个镇、3个乡、5个社区。

根据《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乌江珠江流域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紧急通知》(筑生态文明委通〔2016〕208号)的要求,我市于2016年12月22日下发了《清镇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乌江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委办通字〔2016〕68号),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就在有序的推进中。

1、工作方案。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17〕22号);2017年5月5日,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筑委厅字〔2017〕37号)。根据省、贵阳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清镇市的实际制定《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6月份行文下发;13个乡(镇、社区)全部依据县级以上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社区)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出台了工作方案,实现河流全覆盖、无死角,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任务。自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办公室就承担起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工作群,具体承办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文件的草拟、基础工作的开展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自河长办成立以来出简报15期、专报20期以及14条河流的情况调查、公示牌的校对安装,共开展工作调度6次,组建督导工作组深入乡镇、河道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2、组织体系。(1)河长设立和公告: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实行“双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李瑞同志、市政府市长孙绍雪同志担任市(县)级“总河长”;分管生态和水务的副市长担任县级“副双总河长”;“河长”以市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主体,共16位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市(县)级河长;明确了24个市(县)级责任单位、6镇3乡4社区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各乡(镇)、社区设立“双河长”,由各乡(镇、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1名副总河长,由1名具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立“双河长”,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担任。我市市级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以及11个乡镇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全部在市级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发布。(2)办公室设置。成立了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各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按照省、贵阳市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我市已向市编制管理部门申请成立河长制工作科,市编办于2017年10月11日进行了批复。

3、制度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于11月20日印发执行;2018年出台了《河长巡河制度》、《执行河长工作制度》等。

4、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巡查及监督工作,组建督查检查组长期开展深入乡镇河道监督检查,共下发20期《督查专报》,督促全市各单位开展辖区内河流、水库河道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效果明显,河道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5、基础工作。一是形成县级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滚名录54条;二是根据河流名录,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于4月初完成了56块公示牌的安装;各乡(镇、社区)根据安排,开展了乡(镇)、村河长制公示牌安装,目前共安装公示牌71块。三是市生态局于2017年4月初按照设置的河流河段段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取样分析工作,第一次河段54个段面和9个水源地水质水样监测已于4月27日全部现场取样、分析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54个河流段面达标26个,达标率仅占48.15。通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在2017年11月开展第二次河流段面水质水样监测中还有东门河水质不达标,长冲河下游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其余全部达标。2017年6个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排放量和排放标准合格率100%。四是河长大巡河。贵阳市9名市级河长、清镇市16名县级河长以及乡镇级河长全面开展了巡河行动。五是开展《清镇市水资源规划》(修编)、《清镇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清镇市中水回用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18年10月完成。六是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七是10月初开展县级5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八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清镇市电视台每天在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及保护河流知识,各乡(镇、社区)、市级责任单位共制作固定墙体广告17幅和宣传标语24幅进行广泛宣传。九是全市汇编完成河流名录74条(县级以上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流名录60条)

根据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黔河长办〔2018〕8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强化整改:

(一)河长湖长的调整、公告工作

针对贵阳市主要领导的变动,猫跳河河长我市已于5月分进行了公示牌的更换;我市2018年人事调整不大,县级目前仅有东门河左二支流县级河长由于岗位变动,其余的都没有变动。目前,由于现分管领导已是其他河流的河长,正与政府协调明确新河长事宜,待新河长明确后立即发布公告和重新安装公示牌。

(二)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三)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完成贵阳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意见修改后召开专家审查会议。

4、最高设乡级河长和仅设村级河长的河湖“一河一策”方案我市已于2017年安排各乡镇、社区组织编制,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执行河长制度》、《河长巡河制度》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于6月我市印发了《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细化方案》。为强化工作的落实,市政府于5月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会上明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每月常务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并在会上通报各乡镇、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乡镇社区、部门联动机制,以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工作。

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11项二级指标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三项指标:根据贵阳市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清镇市目标值,利用直线内插法核算,2018年我市用水总量目标值是1.945亿立方米,2018年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是18%,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为15%。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测评方案,要求各市(州)、县提供重点工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调查成果表,核算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所需年度总人口、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由省统计局提供,指标核算机构是省水文水资源局。因此,此三项指标需到年末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确定后才能核算出结果。经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三项指标我市已完成。

目前按照省及贵阳市要求,已对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科伦药业、贵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等7家重点取用水户进行2018年第一季度用水情况调查,经过统计核算其用水情况与2017年同期相比保持平稳,随着清镇市地方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较好的增长速度,我市2018年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预计在控制目标。

二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经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对样本灌区实测和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项指标我市已完成。目前各灌区农田灌溉工作已开始,样本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实测工作由省水科院开展。

三是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经与市生态局对接,目前涉及我市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2018年我市应完成6家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目前塘寨发电有限公司、三联乳业预计8月份完成创建工作,另外4家(宏博塑业、中兴南友建材、山星建材、刘妈妈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五是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率:经与发改局对接,2018年1-3月需办理取水许可涉水建设项目初步确定有1个,目前已通知业主办理,业主已回复同意办理。

六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率:2018年我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个,已对7个进行了设置审批,另外2个(朱家河污水处理厂、站街污水处理厂)需补办设置审批手续,目前已督促补办设置手续。水晶集团生活污水处理站预计年内关停。

七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目前我市应开展监测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9个,全部进行监测,监测率为100%。

八是水资源年度工作完成率:目前无证取用水户清理整顿工作还未全部完成,我局已向清镇市水务公司下达所属乡镇水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清镇市水务公司已正在开展迎燕水库至新店、王庄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涉及各乡镇无证取水的问题可得到解决。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2018年贵阳下达的目标任务至少创建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目前正在通知相关小区6月底报送资料。

九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2018年我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1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

(三)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行动,开展河道沿线企业、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严禁生活垃圾入河及入水源地;将垃圾处理、河道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生活垃圾已基本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所有乡镇均配有垃圾车辆和收集设施,统一将生活垃圾拖运到海螺水泥厂焚烧处理。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2017年搬迁养殖场1家(规模以上);2)全面落实禁止饮用(备用)水源地水库网箱养鱼,2017年对鸭池河网箱养鱼进行撤除,截止到目前累计拆除网箱88亩,占网箱拆除总数125.4亩的70%,其余37.4亩力争年底全面拆除。3)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上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4)示范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推广高效低毒农药20多个品种,提高主要作物重要病虫防治效果,减少施药次数和用药量。5)示范推广静电喷雾器。静电喷雾器施药省药40%以上,节水90%,节省劳力3倍以上。6)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控制除草剂使用对市境内农药经营户严格监督管理,每户每年平均监督检查4-6次,对部份药进行抽检,年抽检20个以上农药品种。高毒、剧毒、高残留等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已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三是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红枫湖保护区不符合环保政策的5家企业(红枫塑料包装、塘关灰场污染治理项目、天筑绿色墙材、正和加气、油脂化工厂)进行了拆除和搬迁。

(四)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1、水源保护:完成红枫湖一级保护区围墙3000米,围栏1500米,标志牌150块,警示牌32块,隔离网1.5公里,大冲村挖力组至右二村沙坡组隔离网约9公里,现已实施完成6公里。2、河道治理:一是实施红枫湖入湖7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其中簸萝河综合治理全线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其余六条河流治理可研报告已于11月经清镇市发改局进行批复,待资金落实立即实施。二是东门河下游河道清淤工程(其中东门河主干流全线长4400米,争旗冲支流段全长2900米,娃娃桥至朱家河1400米),已于2017年3月全面完成。三是实施东门河上游段(东门桥至火车站)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1亿元,已于2017年5月动工,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四是计划开展中小河流(暗流河石牛坝至蔡水段)河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600万元,治理河道14.6118公里,预计2018年初动工。五是计划实施梯青塔湿地公园三期建设。总投资2.3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沿河步道、康复公园、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现规划方案、红线图已完成并通过审查。3、污水治理: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了红枫湖沿湖128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达到地表水Ⅲ类后经湿地或净化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目前全部完成有红枫湖镇骆家桥村骆家桥一、二、三组、白泥村坝上组、站街镇杉树村大坡组、杉树村张关组、杉树脚组共7个村寨项目,其余村寨正在施工中。二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现完成征地拆迁、线路迁改、平场、地勘、水电配套及主体施工,待主体验收后装修及安装设备。配套管网完成放线,已开始施工。2)东门河三年变清工程。项目总投资34760.74万元:实施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和争旗冲污水处理厂建设。3)投资2500万元,实施王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于8月22日建成,目前正在办理排污口审批手续。4)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799.2万元,将原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一级b标)提高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现正在设备调试运行阶段。5)姚家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总投资17589.44万元,现厂区已建成,正在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三是实施职教城污水处理项目。1)职教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6230万元,现已建成试运行。2)职教城西区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水利水电职业学院、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5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移交贵州科林净达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运行管理;贵州(清镇)职教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二期)、(贵州财政学校)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五)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市生态局加强清镇市公益林监管,全市公益林总面积49.57万亩,每年补助资金510万元,2017年以来共补助资金1020万元;水源涵养林建设2017年新增3.55万亩。

市生态局实施红枫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在清镇市青龙村东门河左二支流两侧,规划面积630.69亩,主要总投资1.6亿元。公园建设前该区域大部分为荒地,左二支流成自然状态。主要对左二支流进行河底清淤、生态驳岸建设,并在两岸种植柳树、水杉等植物进行净化美化,目前项目还在实施中。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河道挖沙采石管理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七)严格执行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及制度工作。

我市按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河道管理保护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规定规范相关建设行为等工作。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

开展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自2017年4月以来,我市组成河道监督检查组,长期坚持深入河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查,并形成法律文书;同时对河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和下达整改通知,自综合执法检查以来,出具执法文书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通过复查全部整改。

(九)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我市明确了河流保洁人员133名、市(县)级义务监督员33名,乡(镇、社区)、村级义务监督人员76名,为实现长效监督保洁提供了保障。

(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级工作安排,为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明确由省统一开发,待省、市平台建设完成后,地方直接运用。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较好的单位有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新岭社区、红塔社区、水务局、发改局和财政局等单位

从资料报送情况看:按照《关于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乡(镇、社区)和各市级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及时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qq群号为:694052050)”。一是各乡(镇、社区)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河长制工作旬报(上、中、下旬)三期,各乡(镇、社区)均按照要求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但是部分乡镇未及时拟写工作动态简报上报。二是各市级责任单位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可是,部分市级责任单位不重视河长制工作,至今未安排专人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也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生态局和商务局;部分单位安排人员加入了“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但至今未按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交通局、文广局和国土局,部分单位资料报送不齐全。

从工作开展及环境卫生情况来看:自河长制工作以来,全面开民清河清岸行动,大部分乡镇都认真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部分乡镇还存在形不成长效管理机制,河湖保洁突击性情况仍然突出。如麦格乡、犁倭镇。麦格乡河道特别是沿河流周边有村寨的河道长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垃圾转运不及时的情况。犁倭镇河溪洞养鸡场环境卫生没有得根本解决。

从河长巡河情况来看:乡镇级河长巡河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在各乡镇报送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措施的情况出来。这是普遍的问题。

一是河流沿线村寨较多,村寨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大部分生活污水都未经处理直排入流河,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由于河道治理跟不上,部分河道护堤、拦河坝垮塌,部分河道淤泥堆积,河道两岸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人员难以深入管理,沿河两岸绿化不足,河堤杂乱,需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河道保洁经费困难,配备的河道管理人员补助不能有效保证,队伍极不稳定,河道保洁管理不到位。四是河湖保护上级下级联动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

为切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及措施:

一是各包保单位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及时熟悉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清委办通字〔2017〕53号)文件要求,了解、掌握单位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安排专人抓、专人管,及时与贵阳市包保单位进行对接,形成合力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各级河长的参谋助手。认真执行《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执行河(库)长工作制度》,当市级河长待定期间,相关工作由市级执行河长(河流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平时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要求,结合市级河长的时间每季度开展巡河不少于1次,并建立巡河台账;对责任河流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市(县)级河长;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建议,提请河长明确问题督查整改意见后,拟定措施台账;做好问题措施的跟踪落实,建立落实台账;将巡河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形成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并附以上台账,于每月20日前报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便于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录入国家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同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河(库)流经(所在)乡(镇、社区)、村及责任单位,召开责任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河(库)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所在的岗位、居住的处所及附近河流等的实际,制定出《清镇市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6·18生态日之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下发,力争所有河流有民间河长全覆盖,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是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联动。全面落实市(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建立大流域、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五是结合“一河一策”开展管理保护活动。“一河一策”编制完成后,各相关单位及乡(镇、社区)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发生。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各乡(镇、社区)、包保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督查督导切实推进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政府督查办、市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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